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CZZ17-FZC-2025-0861
三、项目概述:
1.服务内容包括:邮政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与法院开展一站式集约送达业务合作,辅助送达外包内容包括:电话、电子、窗口、邮寄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
2.实施范围:辅助送达服务地址为宜宾地区合作法院所在地。
3.现场踏勘:为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和生产环节,本项目招标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详细介绍本项目生产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接受书面提问并作集中答复。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四、招标内容:
(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准备
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以下简称“法院集约送达 ”)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邮政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与法院开展一站式集约送达业务合作,辅助送达外包内容包括:电话、电子、窗口、邮寄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拟将全市法院项目进行业务外包。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1)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
窗口领取:对于同意到院领取的当事人,约定到院领取时间。领取人必须为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送达人员在确认身份无误后引导当事人签字,本人领取要求本人按指印。签字后将文书送达当事人。
电子送达: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地址信息,受送达人明确表示需要电子送达的,引导受送达人进行微信电子文书下载并同步编辑、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工作。
邮寄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的打印、制作、审核;负责将制作好的诉讼文书进行封装、收寄;负责投递过程监控、回执质量审核及法院各业务庭咨询等工作。
(2)司法辅助其他支撑服务
其他无量化支撑服务。
服务地址包括: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翠屏区人民法院、叙州区人民法院、南溪区人民法院、江安县人民法院、长宁县人民法院、高县人民法院、珙县人民法院、筠连县人民法院、兴文县人民法院、屏山县人民法院。
2.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3.预估业务量
2025年-2027年预测产生业务量126.04万件次。
4.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总预算420万元,由宜宾市分公司承担。
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付款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作为主体签订合同。
5.外包模式
外包供应商从业人员负责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宜宾市邮政分公司提供相关运行设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的邮件或快件类分拣、封发、送达等业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框架合同的应提供订单、发票等能证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3.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7.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1.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
2.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3.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咨询,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9:00-17:00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 ://cg.11185.cn)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网络报名,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经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3.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方式:公司网站(http://sale.scbid.net)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4.报名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流程,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报名方可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下和线上均完成投标“签到”流程。投标人自行准备签到与解密所需的CA、电脑、网络环境。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楼(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三)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和报价必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3.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须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均按时递交完成方可生效,仅在线上或者线下单边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现场通知解密开始后30分钟(以现场通知为准)以内。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使用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电脑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楼(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按规定时间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4个网站发布。
十、合同主体说明: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按需发起合同审批,并执行合同的履约及付款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层
联 系 人:郑卫、乐敏、陈艳
电 话:028-85353312-608(报名及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2.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
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客服电话:400-709-1099 (周一~周五9:00-17:00)
网站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