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集约事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5-06-13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集约事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集约事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鹿城区人民法院随案卷宗扫描项目实施外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材料收录清点、系统录入、卷宗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档案装订、档案上架等随案扫描相关工作。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5.27万元(含税)。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总时长

最高单价限价 (台席)  

(含税价)

价格权重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万元)

备注

1

鹿城区人民法院集约事务辅助服务

7人

10107.72小时

34.9元/小时

100%

35.27万元

 

注:本项目业务外包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文本费用、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限:合同周期9个月,合同到期前2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四)项目地点:鹿城区人民法院。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最后一轮公开招标,报名供应商仅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171706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曹剑斌、陈敏娇

 

    话:0571-87981527

 

电子邮件:938203826@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