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5-04-27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

2、采购编号:MZQZCZ02-2025021号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

4、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包同  

           

 数 量

最高控制价(折扣率)

预算价

备注

1

中国邮政泉州智慧物流园工程监测

1批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50%

16.043万元

 

:(1)供应商报价应报折扣率且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监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监测。实施监测前,成交人还需将监测项目及监测数量提交采购人确认。

(3)监测费用结算:按监测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的合格监测数量×合同单价(最终按成交单价执行)进行结算;结算价款未超过预算价(16.043万元),按实际价款结算,结算价款超过预算价,按预算价作为结算价款。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1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

5.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9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5.10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8条、5.10条的声明以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27 日2025年04月30日17时30分止。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2号楼303、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2比选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2号楼303、305室)

8、唱价:

(1)唱价形式:纸质版响应文件唱价。

(2)唱价时间:2025年05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唱价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厅。

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6262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联 系 人:张燕娥

联系电话:15960709822(0595-22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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