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分拣线体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分拣线体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分拣线体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92000元;
项目编号:202400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响应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响应人;
3.供应商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人向供应商下发单一来源文件(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谈判时由谈判小组进行)。
3.1.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1.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3.1.4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A4纸打印件);
3.2本项目实行电子版单一来源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单一来源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要求的材料按顺序全部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372044937@qq6.com邮箱,通过审核后将单一来源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3.4上述是领取单一来源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15034952891
电子邮件:3720449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