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县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县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县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5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依据 |
报价分评分权重 |
服务期(月) |
成交 单位 (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1 |
青田分公司大小型(轻型以上)车辆维修服务理外包 |
1.技术规范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邮政企业发布的技术、服务、质量、安全标准。2.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车辆维修资质要求。3.维修车辆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 |
工时费:下浮率≥0% |
工时费60元 |
50% |
24 |
1 |
35 |
配件费:下浮率≥0% |
配件费 |
50% |
(二)服务期限:24个月。
(三)服务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2号。
(四)响应报价:
本项目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① 工时费:应答人根据浙交【1999】497号、浙公费【1999】468号文件报出工时费统一下浮率(%),下浮率≥0,结算金额=文件规定工时费×(1-中标下浮率);
② 零配件:应答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市场参考价(详见合同附件一)报出零配件统一下浮率(%),下浮率≥0,结算金额=市场参考价×(1-中标下浮率);
(五)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车辆数量:24辆(详见附件一,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县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田县鹤城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第二次报名供应商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联 系 人:蓝老师 |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 曹剑斌 、 陈敏娇 |
电 话:0578-2710282 |
电 话:0571-8798152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38203826@qq.com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