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网络汇聚间租赁外包服务项目(YCYHNMGFH-2022-57)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四、采购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一名供应商为区分行提供网络汇聚间租赁与代理运维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生效后2年,服务地点: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项目概况
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网络汇聚间承载着全区生产、管理网络和系统设备,保障全区二级分行及网点的业务开展。租赁外包服务合同于2020年12月7日签订生效,合同期限为2年(依据机柜启用日期及数量按天据实结算租赁费用)。经过五个批次,历时45天,全行人员投入500多人(包括搬迁及业务验证人员)完成网络汇聚间的搬迁工作,正式托管到距离市区40多公里的和林电信IDC机房。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是网络汇聚间搬迁风险大,涉及大量专线割接,且部分设备早已过保修期且比较陈旧,因此设备安全性和数据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有可能发生网络系统的全部宕机,导致核心数据丢失。
二是网络汇聚间搬迁对我行业务有较大的影响,网络汇聚间迁移对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不能避免内蒙古分行全区业务中断的风险,导致后果不可预估且相关连锁反应不可预知。
三是网络汇聚间搬迁会增加搬迁费用及大量地人力投入。
四是根据监管要求,网络汇聚间需具备独立环境。因网络汇聚间内新增设备,只能在原有位置进行机柜扩容。
综上所述,继续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网络汇聚间,可保持与前期网络汇聚间租赁服务与代维服务的一致性,确保邮储银行内蒙古全区业务的连续性,节省网络汇聚间搬迁费用,避免有可能导致的业务风险,故再次向原服务商进行采购,以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第二章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的情形。且经我行2022年第23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为保障全区网络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需求部门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慧敏、占宝婷
联系电话:18347962300、18639551512
邮箱:lihuimin@hnti.cn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471-5100548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