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fh2021-000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凡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hfh2021-0002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保证我行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引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行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预算金额:19.8万元;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达到预算金额(二者先到达者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成交供应商为1家,成交份额:100%;
4.最高限价:本次折扣率报价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16)1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的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并具有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经验;
5.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设有办事处/分公司/服务机构(办事处/服务机构提供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承诺成交后15日内设立;
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2018年1月1日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承揽过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至少5个;
(证明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采购公告截图:时间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公告截图需能清晰、准确体现公告发布时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等评审必要信息。
②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截图:时间以公示发布日期为准,公示截图需体现公示发布时间、采购人/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等评审必要信息。
③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供应商需出具经采购人盖章和代理机构盖章的通知书,时间以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通知书需体现通知书发出时间、采购人/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等评审必要信息。
④项目委托单/协议:时间以委托单下达时间为准,委托单/协议需能清晰、准确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委托单位名称、被委托单位和委托时间等评审必要信息。)
7.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文件获取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一号邮储银行办公室503室。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向者请联系采购人获取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821876977@qq.com,在报名有效期内,采购人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携投标报名申请表(签字盖章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一号邮储银行办公室503室
(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磋商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磋商。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
采购人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一号邮储银行503室
邮编:016000
采购人联系人:牛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3-2043088
采购人联系邮箱:8218769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