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行集中营运业务扫描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YCYHNMGFH-2021-0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四、采购组织形式: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五、采购估算:79.2万元(含税)
六、采购内容:集中营运业务扫描服务外包,包含会计稽核提供交接、整理、扫描、补录、校验、塑封、入库等,实现会计稽核档案资料影像的采集和塑封归档。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根据总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集中营运外包业务(扫描项目)紧急采购工作的通知》(部门工作通知[2020]652号)及区分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紧急采购工作的通知》(区分行工作通知〔2020〕74号)文件要求,根据通知内容“疫情期间为保持服务稳定性、减少人员流动风险,原则上各一级分行应延续与原合同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就价格、结算模式、服务模式展开谈判。”及“现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含框架协议),或上一期有相同/类似项目合同的紧急项目,可与该合同合作供应商就价格、结算模式、服务模式展开谈判,沟通延续服务至疫情结束集采完成后止,可在采购立项文件中明确延续服务方案”为依据。为保证我行扫描服务外包项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时为保持服务稳定性、减少人员流动风险,避免因更换服务厂家带来的其他的不确定因素。现急需签订新的外包服务合同。
2.该公司2016年1月开始为我行提供服务。其提供外包服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时限能够满足我行会计稽核扫描项目的工作要求,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3.该外包商为我行服务4年中,配备的相关服务人员年轻且文化程度较高,人员相对稳定、工作经验丰富,对我行的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和管理要求已非常熟悉,同时拥有比较完备服务同类项目的人员储备,有较好的服务保障能力。
4.疫情期间该公司人员能够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具备良好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由于目前疫情原因,总行集中采购流程暂未完成,而我行此项目的外包服务合同已到期,现急需采购该项目直到总行集采完成。由于目前时间紧,公开招标周期长,且该项目将要处于无合同运行状态。为保持我行会计稽核扫描项目正常平稳运行,特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作。
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8日。
十一、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471-51005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邮苑小区南区16号楼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明浩、孟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38538626、185382392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yuanmh@hnti.cn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