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景宁县分公司益农服务站电脑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HW-2001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应答。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9.42万元。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格(元) |
1 |
1 |
电脑 |
1.CPU型号:Intel酷睿i5 4700k; 2、内存容量:8GBDDR3; 3、硬盘容量:500GB; 4、显示器尺寸:22英寸(带DVI和VGA接口);显卡:独立显卡,输出接口:1×DVI;1×VGA;音频系统: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DVD-RW光驱 5、预装Windows 10 64位操作系统 |
4800 |
台 |
50 |
240000 |
2 |
打印机 |
1、打印方式:激光打印 2、分辨率:≥600 * 600dpi 3、打印速度:≥18页/分钟(A4纸) 4、打印方式:可实现多种方式打印。 5、接口:USB2.0高速 6、内存:≥32Mb 7、驱动程序:支持WinXP,win7,win8,win10 |
900 |
台 |
30 |
27000 |
|
3 |
标识牌 |
益农信息社标牌(小方牌:宽70cm、高50cm,不锈钢材质) |
200 |
张 |
136 |
27200 |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1.2.响应人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2.1.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1.4若应答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2.1.5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1.6.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产品的销售或制作资质:
2.1.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1.8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1.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1.6.3房屋楼层要求:一楼店面房及以上营业用房;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缴款备注:(LSPOST-HW-20010/标书费);
4.4获取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4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3日09: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5.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3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会议室(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2楼),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装订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林娟
电 话:0578-2119185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