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增配保洁服务人员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03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增配保洁服务人员项目,项目编号: ZWKYZYZ2020023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增配保洁服务人员项目。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为扬州邮政增配四名保洁服务人员,其中法院集约送达中心增配一名保洁服务人员,公司大院内增配三名保洁服务人员。

  2.2预算金额:143000元(含税) ,其中法院集约送达中心78000元(含税),公司大院内65000元(含税)。

  2.3服务期限: 法院集约送达中心: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大院内:第一名保洁人员自4月起到12月止(计9个月),

  第二名保洁人员6自月起到12月止(计7个月),

  第三名保洁人员自12月起到12月止(计1个月)。

  2.4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43000元人民币(含税)

  供应商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18年10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一份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物业管理的相关业绩,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供应商在相应标包当地有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7日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4、承诺全权负责人员和设备在施工期、维保期的安全责任,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及其赔偿。

  5、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7、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11月3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 年11月5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5380300333@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虞传悦,电话:1538030033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备注公司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汇款事由:扬州邮政保洁人员标书费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3会议室。

  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且仅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2、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虞传悦、陈凯强】

  电    话:【15380300333】

  电子邮件:【15380300333@189.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