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改造网点监控和二级报警建设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SNTCG-2020-145,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邮政改造网点监控和二级报警建设方案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要求相关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服务采购范围包括为全区2020年67个金融改造网点提供监控及二级报警建设方案设计,同时为7个营投部估算监控设备采购名称和数量等。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4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必须在南通地区设有常驻机构,随时参加本地公安组织的改造方案评审(非本地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房东产权证等)。
2.5供应商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为银行类金融网点提供过监控系统工程以及相关设计的案例一例,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关键页(关键页须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单位公章。
2.6供应商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邮政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09月 23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9 月25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报名(联系人:袁经理,电话:0513-85115042)。确认报名成功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 年 09月 30日 09 时 0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