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泰州冷链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YT09202001321ZB)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苏州、泰州冷链车运输服务采购
2、采购内容:
分包1:苏州冷链运输,为北京、广州、济南、青岛、武汉、南昌、郑州、厦门等方向的冷链运输。分包2:泰州冷链运输,为上海、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郑州、南昌等方向的冷链运输。
采购期限为四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按分包分别设置各路线车公里数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4)本项目各分包由1名供应商成交。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需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含冷藏保鲜)(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对承担冷链运输服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缴纳履约保证金能力,并提供承诺书。包1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包2的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 。
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并专人负责日常运邮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和服务保证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冷链运输服务的车辆,达到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1.1车辆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2车辆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
1.3车辆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
1.4车辆符合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的配备要求,能够保证邮件运输安全;
1.5车辆保持清洁,不会造成邮件的污染、损毁;
1.6车辆必须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北斗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
1.7提供的承担邮件冷链运输服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8乙方运输中应全程制冷,保持厢内温度在5℃以下0℃以上,卸车时车辆厢体中央温度在0℃-5℃之间,视为承运温度合格,甲方未对卸车时车辆厢体中央温度进行核实的,视为承运温度合格。每天装货前30分钟打开车辆制冷系统,车厢内必须配备温度实时跟踪仪,以监控车辆冷链功能的完整性。
1.9乙方应向甲方开放冷链运输监控平台,方便甲方对冷链车辆的温度实时监控,如不能提供平台监控数据,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乙方温控数据。
1.10对于承运货物运输,如卸货时承运货物有批量损毁(死亡)的即视为承运温度不合格,乙方应按承运货物损毁(死亡)情况和承运货物起运地价格向甲方赔偿。
1.11乙方对甲方运输的承运货物邮件数量和外包装负责,在确保承运温度合格情况下,不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1.12甲方交由乙方运输的承运货物邮件,其损耗率为0%,超出部分由乙方按承运货物启运地价格承担损失。损耗率的计算方法为启运时实收数量/送达时实收数量。
1.13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导致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到岸价值赔偿甲方。
3.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09 月 21日 10 时 00分至2020年 09月 24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填写:“(干线冷链包1/包2)标书费”。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5.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下信息(报名登记表须列word)发送至邮箱:13770313040@139.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 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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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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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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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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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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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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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8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9 |
投标人发票邮寄地址 |
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
10 |
分包 |
1/2 |
1.本表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与退还保证金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5.1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29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14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611室
5.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5.4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8、其他约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政 编 码:210003
联 系 人:范志新、张周燕
电 话:13770313040
电 子 邮 箱:13770313040@139.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