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仑区分公司邮件处理场地电力、土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0-GC-01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每个合同包选择1家成交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
3、采购内容:
1)共计2个合同包,预计采购总金额为259756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工期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1-1 |
北仑区分公公司邮件处理场地土建改造工程 |
1家 |
15日历天 |
116302.00 |
二 |
2-1 |
北仑区分公公司邮件处理场地电力改造工程 |
1家 |
15日历天 |
143454.00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
(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报价:供应商应答报价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全套技术资料、采购预算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报价应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增加费用。
若结算时工程量与采购工程量清单对比增减幅度超过15%,执行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另行调整。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7)合同包一供应商的特定条件: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合同包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①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1)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可直接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采购编号: 甬邮分采2020-GC-011-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d.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e.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f.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g.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8:3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5000元收取,所有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磋商保证金;;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缴款备注: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0-GC-011-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9、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7天内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中标价的5%。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后15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该款项中得到补偿。
10、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11、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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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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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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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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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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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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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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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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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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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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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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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