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01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WK-2020-YZYZ012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加整车运输业务类型,现采购一家提供江都—淮安逐日单边邮路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的供应商。车辆、驾驶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1.1.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10.75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1.2服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1.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1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应答限价,任一单项应答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序号

  线路

  车型

  预估次数

  (趟/天)

  单边公里

  逐日单边含税单项限价(元/公里,含税)

  1

  江都—淮安

  7.6米厢式货车

  1

  150

  8.9

  2

  9.6米厢式货车

  1

  9.4

 

  备注:1.在项目实际运作过程中,当发生采购人需求车型无法提供时,如需要7.6米货车而成交人提供9.6米货车,则按7.6米价格结算。

  2.车辆预估次以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1.5成交原则: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应答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如应答人数量或通过初审的有效应答人数量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公开磋商,二次磋商后: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数量大于等于2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应答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数量为1家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成功该应答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应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道路运输、货运等涵盖所磋商内容相关的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3应答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4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2.5应答人运输车辆须承诺具有或成交后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成交后购买的相关承诺书,原件备查。)
2.6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要求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磋商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9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邮政或其他采购方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9月1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 年9月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5380300333@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虞传悦,电话:1538030033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备注公司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汇款事由:扬州邮政车辆运输(江都)标书费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时30分。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3会议室。
5.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且仅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业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虞传悦、陈凯强】
电    话:【15380300333】
电子邮件:【15380300333@189.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