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企业影像制作服务项目(二次)公开磋商公告

2020-09-08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企业影像制作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BTX-2020-ZQ011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特公开就本项目的磋商进行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企业影像制作服务项目(二次),为了做好企业各类形象宣传,拍摄制作各类活动宣传视频,现采购一家提供企业影像制作服务的供应商。
1.2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企业影像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的影像制作服务,范围包括企业各类形象视频宣传,拍摄企业各类会议、活动、项目的宣传视频。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预算金额:约4.9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技术(服务)规范书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9500元(含交通、伙食、人工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含税),供应商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提供3份自2017年8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企业影像制作宣传的案例。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必须含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供应商须承诺:
(1)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作品版权归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擅自挪为他用。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9月8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 年 9月10 日17:00:00。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磋商文件。
4.2.1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支付文件费用,获取保证金账号。
4.3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支付平台注册:在购买磋商文件前供应商须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注册企业信息。注册超过60分钟未审核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雷荟沄、祁琳】 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3.2支付费用:完成“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非磋商采购”下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采购”-“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
5.磋商保证金及形式
5.1所有供应商需要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在缴纳磋商文件费下载磋商文件后,在“采购”-“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处,获取对应项目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号(交通银行),然后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汇款。缴纳响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响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汇款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平台系统将不予接受,磋商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过期则否决响应)将汇出单据复印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2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5.3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5.4保证金账号: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项目分配的指定账号(下载磋商文件后可获取,每供应商、每项目、每标段账号均不同) 
5.5保证金金额:540元(大写伍佰肆拾元)
5.6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响应一览表原件、响应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同分装递交。
5.7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6.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14时30分。
6.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3会议室。
6.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公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且仅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8.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刘雪柔
电话:15861816211
电子邮件:1064409870@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