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鹰潭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消耗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3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鹰潭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消耗品项目(采购编号:YTYZ-2020-07-30)对其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

  YTYZ-2020-07-30

  鹰潭市分公司广告宣传消耗品项目

  4

  年

  20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采购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标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不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其他投标人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有上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向招标人告知,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磋商。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到鹰潭市邮政分公司处领取,报名联系人:周先生、15180083114。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书)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原件验后退回。)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09时30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会议室。

  五、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在竞争性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鹰潭市邮政分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竞争性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磋商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向我公司提出书面(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文件(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七、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180083114

  八、电子函件:10343141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