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区内及马尾加班汽车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19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区内及马尾加班汽车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福州区内及马尾加班汽车线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005FY-006-1

  四、采购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始发区域

  目的地

  服务期限

  磋商保证金

  预计采购金额

  1

  市区(二环内)

  旗山处理中心

  壹年

  1000

  160万元

  2

  市区(二环外)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3

  马尾/亭江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4

  福清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5

  长乐翔福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6

  长乐城关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7

  闽侯甘蔗/荆溪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8

  闽侯青口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9

  闽侯上街/南屿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0

  连江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1

  平潭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2

  永泰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3

  罗源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4

  闽清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5

  长乐航站

  旗山处理中心

  1000

  16

  市区(二环内)

  长乐航站

  1000

  17

  市区(二环外)

  长乐航站

  1000

  18

  马尾/亭江

  长乐航站

  1000

  19

  福清

  长乐航站

  1000

  20

  长乐翔福

  长乐航站

  1000

  21

  长乐城关

  长乐航站

  1000

  22

  闽侯甘蔗/荆溪

  长乐航站

  1000

  23

  闽侯青口

  长乐航站

  1000

  24

  闽侯上街/南屿

  长乐航站

  1000

  25

  连江

  长乐航站

  1000

  26

  平潭

  长乐航站

  1000

  27

  永泰

  长乐航站

  1000

  28

  罗源

  长乐航站

  1000

  29

  闽清

  长乐航站

  1000

  30

  马尾/亭江

  长乐航站

  2000

  80万元

  马尾/亭江

  旗山处理中心

  注:1.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报价人须提供符合下表要求的报价人自有及挂靠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提供保险证明

  车辆要求

  交强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规定金额要求的单车货物保险(车厢长度9.6米及以下的车型不得低于100万元)

  累计行驶里程少于60万公里或者使用年限小于5年

  (1)合同包1-29范围内,报价人对合同包1、2、5、7、8、9、15、16、17、20、22、23、24单独报价的,须提供10部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对其他16个合同包单独报价的,提供5部;同时对两个合同包或两个以上合同包进行报价,提供20部。

  (2)报价人对合同包30进行单独报价的,须提供15部自有及挂靠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740345135@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

       

  报价人信息表

  项目名称

 

  报价人

 

  地址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8日上午9:30,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单位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人以下账户,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鼓楼支行

  帐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在磋商结束后,未成交的供应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采购组

  联系人:卓荣

  电话:0591-87579079 1335827616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