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四好服务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HPOST2020-03)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四好服务点建设项目项目
2、项目编号:JHPOST2020-03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服务区域为婺城区“四好农村路”物流服务点,采购内容包括所在区域服务点所需的包裹筐、店招、灯箱、展示架、公示牌、宣传牌等。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选择1家成交人。
4、采购内容:
(1)金华市邮政公司四好服务点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金额41.46万元,成交一名供应商。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报价要求 |
权重 |
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物资包 |
1-1 |
物流包裹筐 |
只 |
≦100 |
10.9% |
450 |
4.5 |
1-2 |
展示架 |
只 |
≦350 |
35.5% |
420 |
14.7 |
||
广告包 |
2-1 |
门头店招 |
㎡ |
≦180 |
6.5% |
150 |
2.7 |
|
2-2 |
PVC字 |
㎡ |
≦260 |
15.1% |
240 |
6.24 |
||
2-3 |
灯箱 |
只 |
≦300 |
22.4% |
310 |
9.3 |
||
2-4 |
公示牌 |
块 |
≦300 |
2.2% |
30 |
0.9 |
||
2-5 |
宣传牌 |
块 |
≦200 |
7.5% |
156 |
3.12 |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报价: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安装费、运输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各服务点;
(4)服务期限: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
(6)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要求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应答产品相应内容;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应答人须按照“第四章 相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3 月 25日至 2020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整(¥ ),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d.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4 月 2 日 9 : 30 时
2)递交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13楼开标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8、报价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0元(大写:零万元);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报价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保证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邮 编:321000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
--电子邮件:6540043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