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XZ19230
中标候选人:
第一入围候选人:河北融保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单笔不良贷款3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2%;
单笔不良贷款3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2%;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2%;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5%。
服务期限:2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入围候选人: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单笔不良贷款3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5%;
单笔不良贷款3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2%;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2%;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5%。
服务期限:2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入围候选人:北京市中伦文德(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单笔不良贷款3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9%;
单笔不良贷款3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9%;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9%;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9%。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四入围候选人: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单笔不良贷款3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6%;
单笔不良贷款3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5%;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6%;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25%。
服务期限:2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入围候选人: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单笔不良贷款3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3%;
单笔不良贷款3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5%;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含)以内: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2%;
单户信用卡逾期1年(不含)以上:费用标准为回收金额的13%。
服务期限:2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经评审,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合同原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未提供有效合同原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河北万里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现场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
河北资冠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中项目包号与该地市及文件要求不符,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以上单位初步评审不通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单位:
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河北融保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河北资冠律师事务所、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河北万里律师事务所、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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