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辖内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2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辖内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19PB010101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金华分行辖内34个营业网点和兰溪支行档案保安和消控室保安服务,服务网点:34个,保安人员:38人,其中网点保安34人,兰溪支行档案保安和消控室保安共4人。

  1.2服务地点:金华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为8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服务网点数量

  服务期

  最少服务人数

  含税预算(万元)

  标包1

  金华市分行

  8

  2020.1.1 -2020.12.31

  8

  42.00

  标包2

  永康市支行

  4

  2020.1.1 -2020.12.31

  4

  21.20

  标包3

  磐安县支行

  2

  2020.1.1 -2020.12.31

  2

  8.84

  标包4

  浦江县支行

  3

  2020.1.1 -2020.12.31

  3

  17.40

  标包5

  武义县支行

  2

  2020.4.19 -2020.12.31

  2

  7.50

  标包6

  义乌市支行

  7

  2020.1.1 -2020.12.31

  7

  41.50

  标包7

  东阳市支行

  5

  2020.1.1 -2020.12.31

  5

  27.00

  标包8

  兰溪市支行

  3

  2020.1.1 -2020.12.31

  7

  39.74

  1.4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的投标,最多中标1个标包。按照标包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被推荐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后续标包中不再被推荐成中标候选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标包预算规模,详见本公告1.3条,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1.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具备至少1个同类保安服务案例,并提供合同关键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报价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2.1.6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共3项资料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angbo01.zgtj@chinaccs.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 ZJ19PB0101012”):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15楼会议室是1504(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133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金华市李渔东路1133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21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 系 人:李哲  张艺  张波 

  电    话:/            

  电    话:18968090548(张波)

  传    真:/                          

  传    真:010-6766873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bo01.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