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2019D00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分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黑龙江中融汇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
1、 采购内容: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为我行提供专业的清分、整点、ATM机加钞等现金处理的整捆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清分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在当地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机具部门认定的大、中、小型清分机清分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质量要求的钞票。在硬币清分方面,能准确清点各种面额,同时可以显示出总金额和数量,并达到全面额自动包装。
2、采购估算金额:
券种 |
服务费 |
备注 |
人民币壹佰圆券、伍拾圆券 |
20元/捆 |
每一百张钞票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暨每捆一千张钞票 |
人民币贰拾圆券、壹拾圆券、伍圆券、壹圆券及壹圆以下 |
15元/捆 |
每一百张钞票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暨每捆一千张钞票 |
硬币各面额 |
20元/盒 |
每盒10卷 |
预计费用:120万元/2年
3、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业务需要,需对我行待缴存发行库款项在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场地内进行清分复点,自2014年起中融汇金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唯一签约驻场企业,黑龙江中融汇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本地分支服务机构。根据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版)第四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鉴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采购需求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06322
服务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兴路4号(爱建爱琴花园C1栋写字楼5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96089-822
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