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银企对账单收寄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银企对账单收寄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速递公司”)系采购方银企对账单收寄服务原合作供应商,目前其在对账单制作、凭证安全、人员配合、应急处理方面均能符合采购方业务需求,项目总体运行稳定。
速递公司为本项目单独开发了系统,采购方“集中作业处理系统”与速递公司相关系统在对账单模板、格式、二维码编码规则等方面一致。若更换供应商,采购方“集中作业处理系统”需重新开发和调试,同时新的供应商亦需开发新的系统,以配套采购方总行相关系统,涉及面广,采购方相关设备(如扫描仪)等设备均需逐一调试,以适配新系统,过程繁琐、周期长,业务连续性存在一定风险。
综上,本项目满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年版)》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0日,共3日。
七、联系方式
陆先生,18957177912,380827960@qq.com。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