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沈阳、本溪市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SZJZZCYHCS-201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沈阳、本溪市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包01 本溪市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第一名:辽宁中兆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289.28元;
服务期限:730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姜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包02 沈阳市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第一名:沈阳雍修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5200.00元;
服务期限:365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杨景伟;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第二名:沈阳洪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5250.00元;
服务期限:365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刘帅;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第三名:辽宁红天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100.00元;
服务期限:365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宏伟;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联系人:王女生
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24-23593633-812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