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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清明“八个严禁”
郑健斌   2019-04-15   来源:安徽邮政

      清明期间,黄山市分公司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款物;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做道场吹打念经”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祭扫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宴请、住宿等;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严禁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该分公司党员干部以清明节缅怀先辈为契机,带头移风易俗,摒弃旧俗陋习,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