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个金部电子海报机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BCZJHZ-MM-2019-013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磋商范围
1.1 采购内容:电子海报机及网络系统 ;
1.2 合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3 采购数量:20台;
1.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20万元(含税);
2. 功能需求
配备 |
功能 |
必备 |
支持触屏功能 |
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在海报机具上印制公司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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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身采用上等金属材料制作而成,底座安全牢固,背面配有挂板,安装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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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告机终端的分组管理,对操作员的分组分权管理,分级管理(可将所有终端分为不同的组,各自单独发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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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全屏播放、分屏播放(可将屏幕分为不同区域,同时发布不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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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媒体素材的任意组合播放,分屏分区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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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远程关机、定时开机、定时关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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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网关、跨防火墙、跨路由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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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插播字幕、插播节目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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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局域网或公网环境下的远程控制,可以直接通过办公室的服务器在后台进行闲时续传更新或实时更新,后台一般采用B/S或CSS架构,操作简单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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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视频、文字、图片等宣传的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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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种播放控制方式:循环播放,插播,定时播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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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定时开机,定时关机,定时重启,远程唤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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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持模式:局域网,广域网,WiFi,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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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分屏显示模式:视频区,图文区,滚动字幕,LOGO区,日期区,时间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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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与后台管理系统支持双向实时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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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播放:终端设备专门为播放视频、图片设计,采用硬件解码,可播放高清视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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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屏播放:支持竖屏,流畅显示文字、图片、PPT、视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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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统一控制:实现播放资源跨区域协同、统一控制、多途径整合和系统化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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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影音格式:DAT、VOB、3GP、MKV、MOV、MPS、MPG、MPEG、VOB、AVI、WMV、MP2、MP3、WMA、mkv、flv、rmvb、asf、wav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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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图片格式:JPG、JPEG、PNG、GIF、BMP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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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文字格式:TXT 、DOC、PPT、PPS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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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Android嵌入式系统,不染毒,不崩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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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其它格式:SWF、HTML、XLS、MMS、rstp流媒体、静态网站、应用程序、表格、天气预报、时钟等;其他(Word、execl、PDF、flash动画,文本,实时数据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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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便捷的U盘拷贝功能,直接通过机器的USB接口更新播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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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馈播放日志列表,监控所有播放内容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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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 |
摄像头 |
读卡器、打印机功能模块、凭条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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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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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控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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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人体感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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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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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功能必须响应,如有一项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4. 交货期
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交采购人使用。
5.交货地址:采购人及其所辖各支行。
6.设备试运行:设备交付甲方之日起3个月为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设备设计及安装原因造成甲方出现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担。问题解决后,试运行期将重新开始。
6. 设备验收:甲方应在试运行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设备时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设备验收单”;如甲方收货后20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的,应视甲方已通过设备验收。
7. 付款方式: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方法和条件:应在设备验收后30天内并收到到乙方开具全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款。
8. 售后服务
质保及维修
8.1提供不少于36个月的原厂质保期。质保期内因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设备或系统软件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若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违约处理。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8.2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用于甲方报告故障,技术援助电话支持中文。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省分城市2小时、地级市4小时、县及以下地区应在6小时内到达故障设备处,并在2小时内修复。如乙方未作出及时响应的,须对由于故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后果承担责任并支付赔偿金。如在24小时内未修复的,乙方应提供同型号备机,供甲方使用直到故障机器修复。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未修复及提供备机的,按500元/次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从保修金中扣除。
8.3 质保期内,甲方如对设备或软件进行改造的,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2.3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且目前仍稳定运行的同类项目(政府机关或大型企业市级机构以上电子海报机采购及服务)实施经验。
2.2.4具备设备制作出售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涵网络技术、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
2.2.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7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被执行”记录已处理完成的除外,信息来源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发送的视同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可编辑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550272198@qq.com);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18号)6楼会议室。
4.2第一轮磋商时间和地点:2019年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18号)6楼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3.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18号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钱女士
电 话:0571-871302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采购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