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作风建设作出新部署,把抓节点作为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抓手,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针对2019年首个重要节点,中办国办、中纪委、集团公司围绕正风肃纪,划出纪律红线。并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增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要求。
省分公司党组高度重视“两节”期间正风肃纪,根据中纪委、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先后两次下发文件作出部署。要求各单位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对照中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要求,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部门和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紧盯重点领域,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严禁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推动省分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落实好节日期间重点事项报告制度,多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多注意群众的反映,全面掌握领导人员思想作风状况。
省分公司党组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将一律严查快办。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