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73-1841GNJLFWGK3874
本次招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会计稽核凭证包限时寄送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标段 |
服务名称 |
需求 |
数量 |
备注 |
1 |
会计稽核凭证包限时寄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需求” |
1项 |
无 |
服务期限: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年或甲方(含甲方上级机构)就同类服务再次集中采购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投标人应可实现吉林省内9个市州、40个县(市)间的物品互寄/送次日送达水平,长白县等偏远地区除外(具体地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投标人在与金融系统或邮储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发生。
5.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对于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事件具有及时完善的解决办法和防控措施,同时承担由于服务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的风险和资金损失。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银行票据限时交换项目业绩(可提供业绩合同)、具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票据或转账凭证)、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股东情况表、无泄密情况承诺书、风险承诺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0日的上午8:30-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标书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9年1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1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5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31-81285131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1937052